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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肇事致人死亡,“肇事者”被抓。然而细心的民警通过监控发现异样,揭穿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背后的继父替子顶包计。
4月16日21时,丰城市上塘镇君康医院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一行人被一辆小车撞伤,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。交警大队河西中队民警迅速出警,当场将仍在现场的肇事司机陈某兵抓获,随后移交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进一步调查。
然而,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取证时发现,肇事司机另有其人,陈某兵是肇事后赶来的。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,陈某兵是替人顶包,而陈某兵的继子姜某涛有重大嫌疑。经其家人做工作,4月18日23时许,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姜某涛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姜某涛、陈某兵均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驾车“顶包”触犯什么罪?交警蜀黍告诉你!为他人“顶包”交通肇事要坐牢吗?
在肇事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,“顶包”行为属于违法行为。“顶包”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。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,“顶包”人涉嫌构成包庇罪。而肇事方涉嫌交通肇事罪、妨害作证罪等。
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条: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、财务,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包庇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值班编辑:肖哲
值班审核:范俊杰
值班编委:朱晓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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