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
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
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根据《公司法》
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《上市公司
治理准则》等法律法规以及《公司章程》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
《独立董事规则》的相关规定,作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第
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,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
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,认为:
一、《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控股股东所持青海泰丰先行锂能
科技有限公司 6.29%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》所述的关联交易事项
为拓展公司资源开发,延伸矿产资源产业链的需要,紧跟国家新
能源新材料产业政策,加快公司产业结构升级,符合公司业务发
展和规范运作的要求,交易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交易方式符合市
场规则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、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
情形。
通过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,我们同意提交公司第七董
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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