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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拟提高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100万元

2023-06-18 11:38:47来源:证券时报网

日前,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《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(征求意见稿)》、《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。拟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、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做出调整。此次调整拟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,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。


(资料图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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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百城打开政策“工具箱” 公积金支付首付助力楼市提振

“虽然现在房地产市场还处于下行期,但公积金可用于购房首付款等一系列政策优惠,让我有了想买房的念头。”家住江苏省南通市的张慧(化名)向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感慨道。

张慧看中了一套总价约250万元的改善型新房。根据南通市出台的最新楼市政策,首付仅需两成,即50万元。目前,其公积金账户里有大约36万元的余额,直接抵扣后只需再拿出14万元现金即可缴纳首付款。

“我和丈夫都是研究生学历,两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加起来有200万元,公积金能完全覆盖房贷,利率也降到了历史新低的3.25%,所以基本没有什么还贷压力。”张慧说。

记者注意到,今年以来,住房公积金在楼市调控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。据不完全统计,截至目前,全国已有近百座城市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近130次,其中南京市、厦门市、苏州市、南通市等24座城市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。此外,西安市、郑州市、武汉市、长沙市等支持“都市圈”城市公积金打通使用。

多名房地产业内专家表示,调整优化公积金政策之所以成为各地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、促进需求释放的主要手段之一,在于公积金政策的指向性较强,有利于直接为真正有购房需求的居民提供支持,预计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的城市将继续扩围。

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成新趋势

5月25日,江苏省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《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》表示,将支持新市民、青年人、多子女家庭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。据了解,相关政策已于6月1日起施行。

在租房方面,南京市此次公积金新政策明确提高提取额度,如单身职工每月可提取金额从1200元提高到1800元。而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,额度还可以再提高20%。

在购房方面,南京市公积金新政策明确,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,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%,即多子女家庭最高额度可达到60万元/人、120万元/户。同时,下调首套房认定标准。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,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,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仍可按首套房标准执行。

无独有偶,5月29日,安徽省芜湖市也发布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的通知》,同样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。

具体而言,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,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,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;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,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,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。

记者注意到,和直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及租房提取额度相比,更多城市还在探索增加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与场景,最为典型的便是公积金可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。

早在2022年10月25日,福建省厦门市便率先出手,规定购买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,可向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,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。

2023年,支持公积金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政策调整趋势更为明显,尤其以长三角地区为甚。2月5日起,南京市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,以减轻居民首付资金周转压力。

5月初,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的《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》提出,缴存职工购买合肥市(含四县一市)新建商品住房的,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,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金额。

“当前,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确实正成为一种趋势。”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,此举很大程度上能促进公积金资源的合理利用,进而提升购房能力。“这类政策也具有非常好的导向,当前正是房企抓销售的关键期,尤其是在4~5月销售数据下行的情况下,应当进一步调整优化购房政策。”

而在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看来,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,也有利于降低购房者的置业成本,或在一定程度上提振市场预期。同时,多城公积金支持“商转公”、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、灵活就业公积金试点等政策陆续出台,拓展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,盘活了公积金,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置业压力。

“多项公积金政策的效果累积叠加,可对购房者置业预期和市场成交的恢复产生一定积极影响,特别是热点城市。”陈文静进一步表示。

政策端发力促进住房需求释放

随着前期积压的购房需求逐步释放,全国主要城市4月以来的新房、二手房市场活跃度普遍出现下滑,购房者置业情绪下降。

根据中指研究院统计数据,4月,全国重点100城成交面积环比下降超两成,在低基数下同比增长超40%;重点15城二手住宅成交约1370万平方米,环比下降16.3%,同比增长近八成。5月,市场延续环比回落态势,企业推盘节奏亦明显变缓,5月前三周,重点50城新房成交面积较4月周均下降接近两成。

在此背景下,优化楼市调控政策势在必行,而公积金在其中扮演着颇为重要的角色。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数据,今年以来,全国超百城优化调整政策超250次,其中超四成涉及公积金相关内容。

陈文静告诉记者,公积金作为长期住房专用储蓄,使用范围较为受限,目前仅能专用于居民住房相关款项,针对性优化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符合大家对公积金使用的预期。同时,公积金政策指向性较强,有利于直接为真正有购房需求的居民提供支持,促进住房需求释放。

陈文静进一步表示,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,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后,由于公积金政策惠及的城市多、范围广,政策优化调整可以更直接和普遍,因此优化公积金政策成为各地近两年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、促进住房需求释放的主要手段之一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各地还通过精准“打补丁”的方式,使得公积金政策更加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的需求。

以江苏省苏州市为例,6月1日起,对于苏州市缴存职工在苏州市购房,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购房首付款使用;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后,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来申请公积金贷款,已被提取的公积金一并计入有效账户余额,用作贷款额度计算。

据了解,新政策适用于除苏州工业园区外的所有区县,这已是今年5月以来苏州市第三次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。

5月4日,苏州市提高首次及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: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不超过账户余额的15倍(原为10倍)计算,贷款额度上限不变,即个人60万元,双职工缴存家庭90万元;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余额的10倍(原为6倍)计算,贷款限额不变,即个人最高30万元,家庭最高50万元。5月16日,苏州市又明确支持商贷转纯公积金和组合贷。

贝壳研究院分析认为,在本轮政策优化调整中,多地打开了公积金政策“工具箱”。“公积金政策优化手段不断丰富,对盘活公积金资金池、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有显著意义,预计优化公积金政策的城市将继续扩围。”

陈文静则预计,未来各地楼市政策或继续调整优化,例如,重点一二线城市库存较高的郊区,或按照一区一策原则,优化限购条件和认房认贷政策;结合生育政策,对多孩家庭的限购套数、首付比例、房贷利率、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给予支持;降低房屋交易税费等。(来源:中国经营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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